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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中商品分类的原则有哪些呢?

作者:北京百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1 08:22:42

北京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人必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

许可他人使用本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商品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依照商标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附送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北京商标注册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五个阶段。商标注册的申请流程是怎样?商标注册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五个阶段。首要阶段: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商标局后,当天就能够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请求文件了。

第二阶段:自商标局收到请求文件之日起1个月左右下发《注册请求受理告诉书》,收到《注册请求受理告诉书》即证明请求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方法检查,随后该商标注册请求进入本质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自商标局下发《注册请求受理告诉书》后约一年左右的时刻本质检查完毕,通过本质检查的商标注册请求由商标局开始审定并布告,布告期三个月。

第四阶段:公布期满,无人提贰言的,该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注册并公布,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五阶段:自核准注册并布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刻可取得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证》。应当留意的是:申请前应做好查询作业,降低商标申请危险。商标注册温馨提示:在注册申请商标时,以下事项需求我们特别留意: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

2、商标局收到请求书件,经方法检查认为手续完备、填写标准的,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以挂号邮递方法寄给请求人《受理告诉书》。

3、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假如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能够自收到驳回告诉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贰言的,假如申请人对商标局的贰言裁定不服,能够自收到贰言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

4、在不发生申请补正、被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一件商标从请求到收取《商标注册证》大约需求2年时刻。商标在提出请求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假如使用该商标侵犯别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办。

5、申请人如需进行商标查询,可在申请前到商标注册大厅的查询窗口办理,也可登录“我国商标网”进行查询。

北京商标注册中商品分类的原则有哪些?商标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讲都非常重要,企业需要将商标注册完成之后才能够顺利地将公司注册下来。很多创业者不知道应当遵守那些商品分类的原则,所以在注册之前了解相应的商品分类的原则,有助于我们在注册过程中少走弯路。那么商标注册中商品分类的原则有哪些呢?商标注册中商品分类的原则有哪些: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如果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各类标题均未涉及到某一产品的功能或者是用途,那么也就标志着,该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制成品分类。如果没有类似的,那么就可以按照辅助标准进行分类,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原则。有的组合产品具备很多的功能和用途,可以分在各组成功能或者是用途相应的类别里,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则可以直接采用其中一种注册流程。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申请商标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产品来找自己所对应的分类。

4、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5、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商标权转让注意事项,商标转让是北京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那么商标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因此,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等。

二、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

三、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四、转让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对于受让人用药品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对于受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对于受让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五、许可他人使用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商标局责令提供而仍拒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时,视为被许可人主体不合格,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六、在签订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时,应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即是否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可以成为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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