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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作者:北京百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12 08:39:34

北京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代理,显著性是商标法上最为重要的概念,同时又是意义十分含混的术语。各种文献在涉及显著性问题时常常不加区分地混用不同的词语,而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下往往又可作不同的理解。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

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

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商标是企业树立形象、提高产品知名度的重要前提,对企业的经营无疑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初创企业。由于北京商标注册的申请过程相当复杂,需要在早期进行商标标识设计,然后为了判断成功率,需要进行商标查询,并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注册申请。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往往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管理者去了解甚至申请,因此兴起的商标代理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

第一:那些没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人需要花很多时间来了解过程和预防措施。不明确的步骤往往会导致申请者因为一些小问题而来回奔波,浪费时间和精力。选择代理的专业知识往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企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非常方便,可以帮助企业高效地完成商标注册,节省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第二:从用钱的角度看,为什么自己申请只需要交官费,还需要通过中介支付代理费,还要多交手续费?你为什么要省注册费呢。首次接触商标注册,很多问题不了解,需要自己亲身体验,难免来回奔波,各种费用堆积如山,实际成本远高于服务费,一旦被拒绝,就是浪费时间和成本。然后委托一个可靠的代理机构来做这项工作,同时,损失更低,收益更大,一旦申请成功,商标本身的价值也可能翻倍。

第三:该机构在商标注册方面的经验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积累。从形式到内容,意味着可以从法律的角度严格控制内容。凭借专业的判断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高注册核准率,从而提高成功率。综上所述,与自己的应用程序相比,选择代理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具有更加突出的整体优势。

商标续展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是什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北京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十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期满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在期满后撤销申请。接下来让小编告诉大家商标续展的过程和商标续展的意义。

根据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那么,商标续展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是什么?让我们了解一下中联重科和你的知识产权。提交的申请文件为: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接待大厅办理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申请表要求逐项填写,必须打印或打印。

2、每一商标应提交一份续展注册申请。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联合商标的,应当以代表人的名义申请。

5、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在办理完毕后,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是否合格。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书送达商标局。续期登记申请需缴纳1000元手续费。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当缴纳滞纳金250元。委托商标代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费应当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无形资产可能比有形资产具有更大和更多的核心竞争力。商标可以连续使用十年。在此期间,必须通过企业的广泛宣传和推广,积累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商标的更新可以使这种善意得以延续。

另外,现在成功注册一个商标并不容易,所以很多人选择购买一个注册商标,而且注册年份越长,就越有价值。注册商标续展后,即使以后不再使用,也可以卖个好价钱。商标续展有助于申请驰名商标。商标注册时间越早,使用时间越长,通过续展成为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的可能性越大。

近很多客户在着急,因为之前申请的商标受理之后20多天就拿到受理通知书,但是近的两个月商标受理通知书下来的特别慢,是不是北京商标注册出现什么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现在和大家讲一下,商标的受理数量越来越大,所以商标发文的速度就变慢了。

商标申请之后商标局的工作人员都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发放的哦。在量大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又不变,所以就造成了目前的下受理通知书慢,公告慢,审查慢的情况。但是大家不要担心说商标出现什么问题,商标受理了你就不用担心了,等他们审核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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