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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公司注册商标的可选方式
作者:北京百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2 08:18:05
注册公司以后,关于工商税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热门话题,注册公司后并不是就完事了,其实这才是开始,后面要做的还有很多,比如税务问题,这可是与公司脱不了关系的,如果后期操作不当,那么会带来很多麻烦,所以小编科普一下关于注册公司以后都哪些事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很多初创企业注册公司后,不太了解具体的工商税务知识,那注册公司后要知道的哪些工商税务问题呢?增值税有两种,一种小规模纳税人,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分行业都是3%的税点,一种是一般纳税人,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行业税点不同,贸易类17%,工程类11%,其他6%。开哪种发票视你的客户要求而定。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个小额免税政策,一个季度开票额度不超九万不用交税,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通过抵扣进项合理避税。
有很多企业会问小规模企业销售额季度在9w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免税的,是不是不用申报?答案是否定的,免税依然要在网上进行零申报的,每季度一次。但是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则是每月都要进行申报。而且不管你开不开票都要每个月每个季度都需要做申报,每年去工商做年检。国家税务部门会对把没有做记账报税的列为异常。
出现异常会被拉入黑名单,要解除异常会出现罚款。这时企业的法人和股东会有信用异常记录,所以企业千万不要让公司法人和股东的信用出现污点哦。温馨提示:初创企业业务不多的话,建议可以找专业代理公司记账,可以帮您协助处理税务、工商等相关工作,更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北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入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图形北京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注册主要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注册大部分会现在文字和图形,文字都很好理解。那么图形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资料,通过中细软知识产权公司办理商标注册顾问会提示您主要准备的资料,受理商标注册通知书缴费后商标局将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会先详细检视注册申请书及商标小样等所有附件,以查看申请书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齐全。预计20个工作日左右,商标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过程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3、登报公告,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4、注册,商标注册被可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记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
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通过初审并向全国公示期间,可以提出异议申请阻止注册。
一、商标异议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商标异议申请办理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途径: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就可以。
三、商标异议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正副本。
2、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但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位置加盖与异议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四、商标异议缴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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