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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商标变更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北京百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7 08:46:46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很多人还不了解个人注册商标的性质,也就是大家常提问的个体户能注册商标吗?个体户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个体户注册商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但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商标的范围要跟营业执照上保持一致,大家千万别弄乱了,个人不是指的每个人,是需要条件的,北京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

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注册是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所以一些从事生产、制造、经销商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也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

个体户商标注册应该满足的条件有: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商标的资格;

2、按规定途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途径包括自行到商标局办理申请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

3、注册商标申请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使用禁用的文字和图形。

为了避免因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而被驳回商标申请,申请人最好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在先商标权利检索。

个体户申请商标的大致流程:

1,在商标申请前要进行中国商标查询,西部数码网站就提供免费查询服务,查询是否有近似或相同商标避免直接提交申请;

2,没问题的情况就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进入商标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后,个体户就可以在商标上标注TM;

3,商标实质审查结束后还刊登在公告栏上,3个月内无异议的商标注册成功,个体户就可以领取注册书了。

强调一下,注册商标的范围受个体户经营范围的限制。比如个体户执照的经营范围是销售服装鞋帽,那么你只能在第二十五类上注册商标。注册下来后,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关于个体户商标注册费用也是透明的,目前申请一件商标的受理商标注册费为300元,可以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会加收30元。

对于公司注册地点的选择,我们首先满足您客户/供应商的基本要求,保证商业往来正常进行,公司注册小编告诉您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交易方是否限定你的公司注册地点。比如某几个地方的公司会被交易方列入黑名单,进不了他们的供应商系统,那你就不能选那几个国家注册。

2.交易方是否限定你的银行账户地点。如果要求你的收款/付款账户是在英国的,而你注册的公司不能在英国开账户,白搭。

3.交易方是否需要你有税号。比如和欧盟国家交易,亚马逊商户申请,多要求有欧盟VAT,你做个不是欧盟的公司不行,做了欧盟的公司没申请税号也不行。

4.针对中国,交易方是否要求你开中国发票/增票。你做离岸公司根本开不出中国的发票,或者你做了只能开普票的中国公司而对方只要增票,大家感受下。

5.针对中国,交易方是否只能和你境内人民币交易,且必须走境内人民币公司账户不能现金的,那做离岸公司也是完全帮不上忙的。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商标,但是商标分为很多种。那么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分别有哪些?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中国范围内的特殊保护?

1、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北京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

3、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该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满、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国际范围内的特殊保护中国驰名商标保护受《巴黎公约》以及wto规则中trips协议的特殊保护。如果中国驰名商标在以上公约成员境内被抢注或者未经许可使用,该驰名商标保护所有人可援引以上公约请求当地政府或司法机关予以制止。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当某一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淆时,该公约各成员国均应依职权或者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者取消该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

在已经注册的商标中,有很多不同注册人持有商标的商标标志完全相同或非常近似,但是这些商标却又可以同时成功注册。这是因为,虽然这些商标标志完全相同或非常近似,但是它们并没有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那什么是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呢?

在《商标法》的第三十条与三十一条里,有着“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及“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的语句。这两条语句的其实就是对“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的解释,简单的来说就是“两商标构成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因此,在判定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时,需要考虑两个要件——1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是否为相同或类似商品,2两商标标识是否为相同或近似标识。

如何判断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是否为相同或类似商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商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的区别将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分成了45个大类,并把这45类商品和服务编入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需要从《区分表》中选取商品,所以一般的商标指定使用商品都可以在《区分表》中找到。《区分表》对这些商品是否属于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依据《区分表》就可以判断商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

如何判断两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

对于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主要根据《商标审查标准》来判断,在《商标审查标准》中对于两商标标志近似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3点: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两商标共存是否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一般情况下通过上述3点便可判断两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

因此,如果两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为相同或类似商品,并且两商标标志属于近似标志,则两商标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否则则不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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