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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一家北京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呢?

作者:北京百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16 08:59:33

现如今每个企业都注册一款商标来维护自己产品的市场,商标现在是每个产品占领市场的一把利剑,是消费者认知购物的区分标识。承载着企业的文化,品牌的价值。现在商标注册的代理机构比较多。有很多非常棒的公司。那么该如何选择一家正规的比较好的北京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呢?

1、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都是有很好的职业操守的。这个你可以放心。而且商标注册这个行业都做得很透明,价格、流程,都不会存在有什么猫腻!

2、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你可以上网查询其官方网站查看。通过网站介绍,结合工商局网站的公司登记信息。来判断公司的实力。

3、每年的商标注册总数以及商标注册通过率都是可以查询的,通过一些辅助数据可以了解到该公司的实力。

4、商标注册流程中第一步的查询和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商标注册顾问的经验有关系。专业程度越高对商标注册成功率掌握的越准确。

5、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一定要有商标局的备案资质,如果没有备案的话是不能做商标注册代理的。

在政府逐渐对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后,再加上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 受到了创业者的一致追捧。创业离不开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离不开商标注册。很多第一次注册商标的老板都会问一些关于商标注册的一些问题以及注意事项,今天商标注册小编给大家说的就是注册商标指定颜色注册和黑白颜色商标申请两者的区别。如果您对于两者的区别不是很了解的话,您就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注册商标,指定颜色和商标黑白颜色申请的区别:

1、指定颜色申请成功的商标,在日后的使用中也要按照指定的颜色来使用,不得任意更改。关于不能随意更改的定义,《商标法》有如下明确规定:违反下列条件之一的,商标局有权利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该已经注册的商标,所以,为了商标的安全,大家还是不要触犯以下条件为好: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包括注册商标指定颜色的更改。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停止使用的。可以确切的讲,商标注册的时候是什么样,注册下来就要怎么使用,不能任意更改。

2、黑白稿申请的商标,在注册成功后,使用时可以随意套用颜色来使用。

专利申请找专利代理机构的原因。

1.专利申请文件准备更专业。在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肯定是最专业的,但是由于并非熟知专利知识,专利申请技术人员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会把技术写的非常详细,这样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非常容易将公司不适合通过专利方式保护的核心技术泄密;二是导致专利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即使能够授权,保护的效果也非常有限。

2.专利申请代理机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是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机构,专利申请从业人员一般都受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能适应国家对于各种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起到初审作用,能正确解答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

3、成功率高。由于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人员受过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和实务培训,对知识产权申办流程比较熟悉,成功率高,可有效避免发生被驳回、补正、重新申报等情况。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呢? 

一、使用侵权行为的认定 使用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 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 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1、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 2、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 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着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权行为的认定 在认定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 但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商标标识侵权行为的认定 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 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认定 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 

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 1、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 2、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 3、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 1、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2、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总的来说,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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