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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北京商标注册的两种方式

作者:北京百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9 08:54:45

国内申请人申请北京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申请的,直接到市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为方便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商标,南京、苏州等地还设立了商标申请受理窗口。

因此,申请商标注册是非常重要的。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申请的,直接到市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为方便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商标,南京、苏州等地还设立了商标申请受理窗口。下面介绍商标申请受理窗口的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以苏州商标申请受理窗口为例)。只接受商标申请人直接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

本窗口不受理商标权的续展、转让、变更、许可和备案。其中,身份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事业单位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法人登记证书、《法律公司执业许可证》等文件。期刊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是身份证件。

一类商标注册费为600元(该类商品/服务10件,超过一件加收60元)。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认证商标注册费为3000元。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有严格要求。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打电话询问详情。

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在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各式各样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都有着广泛的影响,而众所周知,著名的商标能够带来极大的商业利益以及市场份额,商标也是有着自身权益的,那么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如何使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权?

1、商标许可的条件: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变更,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2、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只有注册商标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商标法律保护,不需建立商标的使用许可关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担法律意义的商标侵权责任。

3、商标许可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才可以作为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他人不能假借注册人名义或者受注册人委托,充当商标法律意义上的许可人。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专用权范围仅以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范围,其标的不受法律保护,已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5、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2)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3)许可使用的期限;(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6)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1、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其他注册标志,也不得在商品的宣传材料中自称其商标是注册商标; 

2、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志;

3、使用未注册商标应当保证商品质量,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4、不得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

5、如果他人将未注册商标注册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应该停止使用该商标。但他人的注册行为依法被认定为恶意抢注的除外。

人在市场,一心经营还不够,不经意时也可能会收到一纸诉状。当被诉商标侵权时,如何界定是否侵权?企业又该做些什么?截至2017年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2784.2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1492万件,仅2017年商标注册申请量就达到574.8万件。我国每万户市场主体的平均有效商标拥有量为1520件,商标注册证不仅是企业经营的品牌,其所具有的商标专用权更应得到有力保护,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现的疑似侵权行为应得到重视并采取最合适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如何应对侵权诉讼实务中,很多当事人作为被告收到法院发的诉状及相关材料后选择了不作为的方式应对被诉。但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行为具有公权力特征,即使被告不应诉也仍会依照《民事诉讼法》中缺席审判的原则作出与之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判决,其判决具有公信执行力。来自法院的文件与消息绝不是不理就能解决的。

所以,当事人应与法院取得联系,按照应诉通知准备相关文件,积极应诉是解决诉讼应踏出的第一步。诉讼往往被认为是解决争议的最后途径,但实务中原告选择诉讼方式可能不仅是一案之纠纷,面对诉讼纠纷,可以选择遵从法院安排通过审判后的判决执行,当然,也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最有利解决方案。

如与原告取得沟通达成调解,在法院同意下撤销诉讼,减少自身诉累,或经法院途径签署调解书,不仅可相应减轻责任还可具有公信力。如通过诉讼的介入与对方促成了更为积极的商业合作机会,那也不失为一种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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