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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北京商标注册应该注意什么

作者:北京百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7 08:31:27

鉴于最近有不少客户问到关于商标的问题,今天我司小编就再次分享一下关于商标的内容,昨天我司小编给大家分享了"商标是什么,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相信大家对商标注册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在北京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呢?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使用商标我们又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就由我司小编给大家一一解决疑虑!

首先第一个问题,商标权是什么意思?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个问题,商标权包括了什么?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三个问题,我们该如何保护商标权?1、协商途径当我们遇到商标纠纷后,如果认为自身受到的伤害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获得弥补的,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方式。协商解决是处理商标纠纷案的首选方式,也是最温和的方式。双方不会"撕破脸",可以理性的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当然,如果对方属于恶意侵权且造成的损失数额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不建议大家选择协商解决这个方法。2、行政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个问题,大家在使用商标时应注意什么问题?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3、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4、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商标注册人应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7、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8、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9、以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现在无论是开店还是拓展公司业务首先考虑的都是保护,文字商标相对于图形商标来说更是重点。那么,注册文字商标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公司为大家整理以下内容。

1、数字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也是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大写的中文数字。

2、一般来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审查制度,由于登记一个字母或数字缺乏显著性不能被注册。因此,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字母或数字才能作为商标去注册使用。

3、不同语言的文字或数字可以相互组合商标使用。文字商标组合可以使用有意义的词或自己造一些没有含义的词语注册使用。

4、商标文字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规定禁止使用的文字。

5、在我国商标审查中,除了根据词义直接检索由汉字(包括汉语拼音)和英文字符组成的商标外,其他文字商标都是对图形元素进行分类后作为图形检索。

6、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除汉字,汉语拼音、英语和英语字母外,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以及外国语言和字母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还应附加说明它们是什么语言及其对应的含义。否则,应根据相似的中文或英文意思或没有含义来解释。因此,如果没有特殊需要,应选择汉字(包括汉语拼音)或英文字符作为首选。

7、文字商标中的文字字体可以印刷、书写或美术体。当文字字体以图案形式变换和表达时,这种商标就变成了图形商标,而不是文字商标的原始面貌。以上就是我们公司的相关介绍,成功后要按照注册的样本去规范使用它, 随意更改样式使用可能就达不到注册商标时保护品牌的目的使用,还可能会侵犯到其他人上权益就得不偿失了。

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2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构成商标侵权。这一规定规范,明显针对流通领域。我国商标法第52条主文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第1项被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为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也就是说,商标法第52条主文及其第1项,并没有对被禁止的主体作出进一步限定,即没有限制只有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的行为才构成商标侵权。所以,在OEM合同关系中,中国制造商者虽然不是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经营,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构架,如发生类似行为仍然属于商标侵权。与之对比,上述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规范的重点之一,明显针对生产领域。

当下,涉外定牌加工(OEM)侵犯中国注册商标权的,中国商标法是否适用,是理论问题,更是实务中的迫切问题。本文认为,在OEM合同关系中,中国制造商者虽然不是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经营,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商标法规定的构架,只要是未经人商标注册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即使没有销售,只单纯生产,也构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

中国加工承揽方有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审查其产品商标是否侵犯中国商标权。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但仍然生产或继续生产,无论外国公司是否提供外国商标权证明,至少构成帮助侵权。当下,涉外定牌加工(OEM俗称贴牌)侵犯中国注册商标权的,中国商标法是否适用,是理论问题,更是实务中的迫切问题。在OEM合同中,中国承揽方依据外国公司订单生产产品,所有产品均为出口,不在中国销售,中国生产者的名字并不在产品上出现。对这种情况是否受中国法律管辖,即OEM是否可能侵犯中国商标权,业界有着不同的认识。

有意见认为这不构成侵权,理由是中国承揽方不是商标注册www.jlkusb.com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商品,不构成我国商标法上的在商品上使用,不属于中国商标法意义上的商业交易。所以类似涉外定牌加工的行为,不应根据中国商标法,判定侵犯中国商标权。同时,这类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对象是生产过程中的单纯产品,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有关产品到了境外目的地,才转化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

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将商标侵权行为仅局限于直接侵权,将商标法适用范围仅限于流通领域,因此很值得探讨。实际上,中国商标法完全适用于涉外定牌加工合同。

申请注册国际商标的好处,国际市场可以给国内的众多企业提供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当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及早的申请国际商标可以提前做好自己的国际商标保护,防止被他人抢注,那么申请注册国际商标的好处有哪些?申请注册国际商标的好处申请注册国际商标的好处有哪些?

1、注册国际商标可以实现跨地域保护:商标权利拥有地域性,在某单个国家取得的商标权利只能在该国内部获得保护。

2、国际商标的注册可以避免侵权损失: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利,导致支付巨额赔偿费。

3、及早申请注册国际商标可以防止国外抢注:避免长期使用的商标被竞争对手,经销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国外抢先注册,不得不以高昂代价与之合作或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4、树立品牌形象: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塑造国际品牌。

5、国内企业注册国际商标可以享受国家优惠:国家对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有专项资金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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